转自: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任洁)5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对实施范围、时间、推荐条件、推荐流程等作出安排,着力培养一批县域普通高中(简称县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县中教师队伍,有力支撑县中全面振兴。
《通知》指出,县中头雁教师岗位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优秀教师担任,支持鼓励他们建立工作室,搭建交流成长平台,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开展有组织科研,创新教育理念,钻研教学方法,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
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首批共600人,从2025年7月开始,到2028年7月结束。表现优秀且符合基本条件者,在头雁教师岗位下一聘期内予以优先考虑,年度评估不合格者、任期内离开县中教学岗位的取消头雁教师岗位资格。
教育部要求头雁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加强对工作室成员教师培养和指导,着力打造县域一体化教师发展团队。教育部将协调有关方面为工作室提供“同步课堂”音视频设备,并对中西部地区(含东北地区)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对成效突出的省份在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对参与支持头雁教师的高校和个人以及头雁教师本人给予相关倾斜激励。
上一篇:邂逅“人艺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