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海一名滴滴网约车女乘客发帖自称被司机偷拍短视频、配上低俗文案公开发布,直到有熟人提醒,才得知偷拍自己的视频已获得大量观看。同时据该女子说法,当事司机“偷拍过两百多个女生”,而记者查询网传该司机账号,发现已被清空。滴滴客服则回应称,平台不允许司机在车内私自加装录像设备。
根据闵行警方今晚最新通报,当事司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警情通报的内容简洁精准:33岁男子王某,今年3月起自行在网约车内安装设备偷拍女性乘客,并配以低俗文字发在网上用以引流吸粉,侵犯他人隐私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至此,网传内容基本“实锤”;然而,此事自今早登上热搜以来,话题引爆的中心点却更像是当事司机的另一“特殊身份”:聋哑人。不少媒体采用“聋哑司机偷拍女乘客”的吸睛标题,迅速占据热搜、点燃情绪,许多网民则因此围绕所谓“弱势群体道德豁免”展开攻击宣泄。海量评论中,除了对当事司机个人的批评外,还有人煞有介事分析“聋哑人为何偷拍”,甚至不乏“残障多半心理扭曲”“法不责残”等针对整个残障群体的毫无根据、充满歧视性的恶言。舆论就此失焦,本应聚焦隐私权保护和平台责任的一起公共事件,迅速沦为了带有污名化色彩的审判场。
所谓“聋哑人偷拍”是一个将热门标签捏合起来生造的“流量伪命题”。对写出相关标题的网络媒体们而言,内在逻辑无非是追求冲突性和记忆点,是为了争取读者注意力而耍的花招,然而,这种所谓的“写作技巧”实则背离了媒体伦理。
编辑: 卫思冰
责编: 杜梦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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