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切实消除安全度汛隐患
河北全面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近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组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利用好汛前有效时间,全面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度汛隐患。
通知指出,近几年我省气候复杂多变,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防汛形势异常严峻。各地各部门要紧盯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防汛风险隐患。
按照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到现场一线检查指导。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动防汛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合力攻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各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对水库、行洪河道、险工险段、重要闸涵、蓄滞洪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涉水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深入检查,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在严格督导检查方面,各市及雄安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挥主体作用,对所辖县(市、区)及直属工程单位防汛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省防指成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制定目标和措施,确保把本系统防汛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整治到位。
此外,各地各部门针对排查情况,分级建立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治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发现一件、整治一件、销号一件”。对汛前无法整治到位的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建立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做到“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治不间断”。(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