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欧阳波先生出具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7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欧阳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4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624,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7%。
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截至2025年5月7日,欧阳波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0,000股,欧阳波先生当前持有公司股份14,0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874,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
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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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如有尾差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