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索要39万元带孙费被驳回#【女儿女婿离婚,老人索要39万元“带孙费”,法院:家庭互助不适用无因管理】5月7日,据利川市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审理一起老人起诉女儿及前女婿,要求支付39万元“带孙费”的家庭纠纷。小静与小黄婚后育有二女,期间小静母亲老刘帮忙照顾孩子。2019年两人离婚,约定两个孩子由小黄抚养。小静不支付抚养费。2024年,老刘以“无因管理”为由起诉女儿、女婿,索要20年“带孙费”39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老刘作为外婆,其照顾行为基于亲情帮扶,属家庭互助,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法律定义。家庭成员间的代际帮助承载情感与责任,符合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若将亲情照顾视为劳务交易,有违传统美德。最终,法院驳回老刘诉求。@长沙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