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诉讼迎来新进展。近日,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二审程序正式启动。此前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判决金额为5438.8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但由于二审尚未开庭,案件后续走向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仍存不确定性。
诉讼回溯:一审胜诉,被告上诉
2024年3月,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要求被告许广益、戴晓雯回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股权,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沪0114民初7467号),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然而,被告许广益、戴晓雯不服一审判决,于2025年4月3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进展:已受理,尚未开庭
近日,爱普香料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根据传票信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与许广益、戴晓雯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案号为(2025)沪02民终5023号。截至5月7日公告发布日,二审尚未开庭。
影响与风险:利润影响存不确定性
一审判决公司胜诉,获判金额5438.8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但鉴于二审尚未开庭审理,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这也导致对爱普香料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爱普香料表示,将持续关注本案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投资者应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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