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4日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16元/股(含),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进展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回购情况如下:
项目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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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数量 | 798,000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0.0981% |
最高成交价 | 12.61元/股 |
最低成交价 | 12.43元/股 |
成交总金额 | 10,000,237元(不含交易费用) |
此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拟定的20.16元/股(含)上限,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
回购合规说明
公司明确,在特定期间不得回购股份,包括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以及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等。同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也符合相关要求,如委托价格不得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不得在特定交易时段进行回购委托等。
公司表示将依据市场情况持续推进回购方案,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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