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 慧
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不断优化,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日益凸显,农民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跨越。新发展阶段,农村集体经济迎来新的历史机遇,不仅是物质财富积累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机制,肩负着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使命。
高质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筑牢物质根基
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需从清产核资、深化改革、发展产业、政府支持等方面协同发力。
清产核资是奠定发展基石的重要步骤。清产核资主要包含三个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清查资产,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为后续发展提供准确依据。二是明确产权归属,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集体资产,为合理利用和资产增值创造条件。三是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资产信息,进行信息化管理,为资产运营提供数据支持。
深化改革是激活发展动力的核心举措。推进集体产权改革,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让农民成为股东参与收益分配。变革经营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参照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市场化运营来提高管理效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探索“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路径,创新经营方式推动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同时,引入新技术、新模式,促进新质生产力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运用。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是增收的有效手段。不同农村应充分挖掘自身自然资源和文化特色,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开发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提升产业效益,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政策支持是强化发展保障的重要支撑。政策方面,出台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财政方面,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缩小贫富差距
农村集体经济应利用当地资源,挖掘经济增长点,为农民提供就业增收机会,同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缩小贫富差距。
合理调整我国财政投入。东部地区可将重点转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支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中西部地区则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重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基础条件。
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工资性收入方面,发展农村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农民就业。经营性收入方面,通过整合资源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让农民分享发展红利。财产性收入方面,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和入股等方式获取收益。转移性收入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加快落实涉农惠农补贴、加大保障兜底力度等,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构建多方协同帮扶机制。政府强化政策引导与财政保障,通过制定税费减免、用地支持等专项政策降低发展成本,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发展基础。鼓励社会力量协同参与,支持工商资本以产业投资、技术合作等形式注入资源要素,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服务与技能培训等定向帮扶。发挥集体经济强村示范效应,推动跨区域协作与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振兴格局。
优化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布局,完善分配结构
政府应合理分配“三农”投入,农村应完善集体提留和村民收益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的三次分配应各有侧重。
合理分配“三农”投入。在农业生产薄弱地区,加大对农田水利和农业机械化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重视农村教育和医疗投入,提升农民素质,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完善集体提留和村民收益分配比例。在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庄,可适当提高集体提留比例,将资金用于产业升级和扩大再生产,为村民创造更多长远利益。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薄弱地区,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向村民倾斜分配比例,提升村民生活质量。
在农村集体经济初次分配中,坚持按劳分配激发农民劳动积极性;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促进资源整合利用,调动村民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性。再分配环节,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税收调节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三次分配可依靠社会力量,积极鼓励慈善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农村发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贡献力量。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推进精神共同富裕
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的改善,更包含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因此,亟需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加大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利用集体资金改善基础教育,为农村孩子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针对成年农民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为农村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优化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建设文化活动场所,购置文化活动设备,组建团队,定期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建立农村图书馆,充实图书、报刊,满足村民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
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制定村规民约,设立相应奖励机制,通过榜样力量带动全体村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乡村风尚。
保护传承农村文化遗产。利用集体资金修缮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成特色旅游景点,促进文旅融合。组织传承人和爱好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和传承,开发特色文化产品,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增收双赢。
(作者为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副教授,苏北发展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有制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历史考察与经验启示〈1956—2023〉”〈23BKS098〉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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