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湛江发布
5月1日12时
为期三个半月的
南海海域伏季休渔期正式开始
湛江市6711艘国库渔船按照
船进港、网封存的要求回港
进入了休渔状态
据了解,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纳入为休渔对象。湛江市休渔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各有关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休渔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休渔期间
各地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船东主体责任
相关部门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强化对国库渔船、乡镇船舶和渔港动态
监管与安全检查
实行“定人联船”管理制度
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保障渔业安全形势稳定
海洋与渔业、海洋综合执法、农业农村、公安、海警、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推行“行刑两法″衔接,深化巡查执法,“海上查、岸上堵”,严厉打击休渔偷捕及其他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持续清理整治涉渔“三无” 船舶,从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挤压渔业违法犯罪空间。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反关于休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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