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就湖北广济药业(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已获多项授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自2021年11月至2025年4月,广济药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召开了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前,公司已多次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例如,2022年12月13日,完成首次回购注销19.8万股;2024年1月20日,再次回购注销11.3万股;2024年7月30日,又回购注销400.56万股。
回购注销原因多样,涉及人员变动与业绩不达标
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明确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相关规定,但仍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相应的减资程序和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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