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适用规定发布
创始人
2025-04-27 11:49:21

  本站讯 为更好指导海河水利委员会及所属管理机构规范行使水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全委系统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近日,海河水利委员会印发《海委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与《海委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与《基准》配套使用,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基准》主要对涉及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文监测管理、防汛抗旱管理、行政许可等方面的43种违法情形的行政处罚进行裁量。裁量权基准表由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情形、违法程度、适用条件以及裁量基准等内容构成,违法程度分为轻微、较轻、较重、严重四个等级,适用条件设定了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程度等考量因素,并就对应的具体裁量基准进行了细化。

  《规定》主要明确了水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及遵循原则、水行政处罚回避情形、行使水行政处罚裁量权考虑情形、违法行为追溯期限、适用水行政处罚具体情形、依法不予处罚及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形、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裁量考量以及裁量权使用的内部监督检查和行政责任追究等内容。

  下一步,海委将加大对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宣贯培训与实施监督,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最新或2023(历届)江西中医...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57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为国家改革发展服务...
最新或2023(历届)江西农业...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
最新或2023(历届)景德镇陶... 景德镇陶瓷大学是我国惟一一所以陶瓷命名的多科性本科高校,是全国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和首批...
最新或2023(历届)江西理工... 江西理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江西冶金学院,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2004年更名为江西理...
最新或2023(历届)福建中医... 福建中医药大学原名福建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