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议案在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也顺利通过。
根据公告,公司将变更2022年3月18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用途,由原本“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620,493股进行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8,620,493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150,216,072股变更为1,141,595,579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自2025年4月26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义务)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由公司继续履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对债权履行另有规定,或公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则从其规定执行。
债权人申报方式如下: - 申报时间: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期间,工作日9:00 - 11:30、14:00 - 17:00。 -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 - 联系电话:0755 26010018 。 - 传真号码:0755 - 26010028 。
申报所需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若债权人为法人,还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自然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且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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