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此次独立财务顾问。
激励计划审批程序回顾
自2023年8月4日起,公司就该激励计划开展了一系列审批程序: - 2023年8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3年8月8日,公司披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并于8月8日至1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8月18日,披露监事会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3年8月25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董事会获授权办理相关事宜。同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 2023年9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核查并发表意见,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3年9月21日,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公告。 - 2024年8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核查并发表意见,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4年9月19日,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 2024年9月24日,披露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 2024年12月11日,披露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 2025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监事会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购注销及作废详情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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