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景涛辞去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1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景涛因职务变动辞去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嘉峪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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