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崇市监处罚〔2025〕6号
浏览:2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处罚种类
警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第一款 / 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一百二十六条 / 第一款 / 第三项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上一篇:美康生物(300439.SZ):2024年年报净利润为2.58亿元
下一篇:九市监处罚〔202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