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团结报
□ 张国栋
服务消费涵盖交通出行、信息通讯、文化旅游、住宿餐饮、养老托育、医疗健康等诸多领域,与民生福祉和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发展服务消费,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双循环良性互动的现实需要,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与购买商品为主要形式的实物消费相比,服务消费涉及消费场景多、链条长,附加值也更高,具有显著的乘数效应。数据显示,服务型消费支出在我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占比已从2013年不足40%增至去年的46%以上,居民人均服务消费支出增速高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这意味着,在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方面,发展服务消费大有可为。
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将“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作为重要一环,部署从养老托育到文体旅游等多个层面提振消费措施。《方案》部署既涵盖了餐饮、住宿、健康、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赛事等主要行业领域,也包括了旅游列车、空中游览、跳伞飞行、超高清电视、微短剧等新业态、新场景。
扩大优质服务供给,要注重统筹国内国际双循环、坚持供需两端发力,通过“对外开放、对内放开”的办法,支持扩大优质服务供给。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关切,针对性制定支持家政、养老、托育、健康消费等专项政策举措,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创新服务消费场景,推动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要强化支撑保障,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完善服务消费标准,优化服务消费环境,为服务消费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提振服务消费自然离不开“增收减负”。从根本上来说,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充实家庭“钱袋子”,是刺激居民消费的总前提。可以通过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财产性收入等渠道,持续促进居民增收。同时,通过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强化教育支撑、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等“减负”措施,支持居民消费能力的增长,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居民的消费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服务消费正日益成为优化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发展服务消费,扩大优质服务供给为重要抓手,拓展服务消费新发展空间,对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动能转换等,不仅正当其时,而且大有可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结合实际,制定更加具体可行的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影响力,营造有利于服务消费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满足居民服务消费需要,助力国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