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记者4月16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班于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区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常住人口增长,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实惠等优势,日益成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重要工具。内蒙古现有电动自行车约500万辆,年均增长约10万辆,呈逐年递增趋势。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缓解其随意丢弃及二次利用流入市场带来的安全风险、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锂钴镍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支撑保障资源供应安全。
《工作方案》明确各地以“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全链联动、安全便民”的原则,建设安全、便利、可靠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提升产品本质安全水平,重点部署了因地制宜确定回收服务模式、立足长远构建回收服务网络、多措并举突出便利性要求、持续强化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监管、统筹做好关键环节衔接等5项具体举措推进落实。
下一步,自治区工信厅将根据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落实好《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引导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积极支持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规范回收,通过正规渠道交回废旧锂电池,以保障回收过程的安全性与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