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铎印(江苏常熟)
据4月16日新华网报道,近日,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末,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80%以上。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对从事养老服务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当前,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2%。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龄化进程速度快,且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这一趋势不仅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更对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严峻挑战。
养老服务人才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力量和重要支撑,是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探索者和生力军。伴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日趋多样化和个性化,市场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有效提高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的关键所在。
强化技能人才培养,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完善学科体系,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康复、老年营养、养老服务经济等专业;加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层次人才培养,为养老服务行业培养输送更多高层次人才;强化技术技能培训,探索全要素的在职培训体系,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培训模式,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推进职业水平评价,让从业人员更有成就感。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规范养老服务领域职业设置;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加快实施“八级工制度”,拓宽成长通道;建立健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转换通道,构建与技能等级相衔接的技能岗位评聘制度。
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建立与养老服务人才技能水平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原则。加强技能人才家庭人员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为养老服务人才提供“安居乐业”的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服务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好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丰富养老服务人才供给,才能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稳稳托起幸福“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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