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重病,自己养大的弟弟有扶养义务吗
创始人
2025-04-16 07:52:56

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邱瑭

  长姐如母养幼弟,重病之际能让弟弟帮扶吗?近日,吴女士就遇到了这么件事。

  在安吉生活的吴女士,人生轨迹在父母骤然离世后被彻底改写。那时吴女士刚满18岁,还在憧憬未来,而弟弟仅12岁,懵懂未知。失去双亲庇护的两人孤苦无依。但吴女士没有丝毫犹豫,毅然扛起了照顾弟弟的重担。

  为了供弟弟上学、维持两人的生活,吴女士身兼数职,撑起了一个家,将弟弟抚养成人。多年过去,弟弟顺利大学毕业,在一家企业站稳脚跟,生活逐渐步入正轨。然而,命运再次给吴女士沉重一击,她被查出患有严重疾病,身体健康每况愈下,无法继续工作,不仅失去经济来源,还面临高额医疗费用。

  走投无路的吴女士想到了弟弟,“我把他拉扯大,现在我病成这样,他能不能帮帮我?”带着这份疑问,吴女士向96345值班律师咨询。

  律师解读:

  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

  秦丹芬律师

  首先,兄弟姐妹之间,在具备一定条件下,互相之间负有抚养或者扶养的义务。对于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弟、妹而言,当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该弟、妹在有负担能力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起扶养兄、姐的义务。

  当然,互相扶养的法定义务履行必须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负有扶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的范围。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

  其次是弟、妹扶养兄、姐需具备的条件。一是弟、妹必须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即兄、姐已经履行了扶养弟、妹的法定义务,这是前提条件。二是兄、姐必须同时具备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如果兄、姐虽缺乏劳动能力但并不缺少经济来源,比如受到他人经济上的捐助或自己有固定退休养老金的,弟、妹则不用扶养兄、姐。同样的,如果兄、姐缺乏生活来源,但尚具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劳动换取经济收入的,弟、妹也不用扶养。三是兄、姐没有其他法定扶养人可以扶养他(她),或者扶养人根本没有扶养能力。比如兄、姐没有配偶、子女,或者兄、姐的配偶、子女已经死亡。四是弟、妹有负担能力,主要是指具备身体上和经济上的负担能力。

  因此,吴女士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相应条件,能否要求弟弟对自己履行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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