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教董秘一个政策问题:年报、季报公布前的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是不能在这个时间窗口回购的,是这样吗?贵司 4 月 11 日公布会报,4 月 19 日公布季报,理论上说,是不是 4 月 20 日起就可以实施回购了?9
董秘回答(华明装备SZ002270):
您好!2023年12月15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规则删除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的规定。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资金安排、窗口期等因素综合考虑及安排回购,并按规定定期披露回购进展,请留意公司相关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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