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廊坊日报
本报讯 依据《廊坊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廊坊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实施细则(试行)》,经会商研判,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决定于4月13日10时30分将重大气象灾害(大风)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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