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铁猥亵案受害女性造黄谣,无耻之徒就该快速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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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 08:32:40

转自:视点

真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4月8日,姚某在上海地铁1号线列车车厢内对女乘客实施猥亵,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原本以为事件已经平息,有人却打起了这位女乘客的“主意”,公然造起了黄谣。

11日,上海@轨交幺幺零 发布通报: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于受害者而言,几天之内遭受两次不同类别的伤害,简直是无妄之灾。而那些施害者,在地铁车厢对一位女性实施猥亵、在网络空间对这位受害者造黄谣,简直无耻下流又龌龊。好在警方两次都快速反应、及时出手,迅速消除了事件的负面影响,为受害者主持了公道,也给予她莫大的抚慰和力挺。 回看这起事件,实在匪夷所思。一起地铁猥亵事件,本该了结于警情通报,却被弄成了“案外案”“伤上伤”。

面对一位遭受猥亵的女性,就算做不到同情与支持,也不该去造谣与伤害。从通报来看,杨某为了“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就堂而皇之地对一位陌生女性造黄谣;且为了让谣言显得真实,在编造“男女相识、相约实施违法行为”时,还将其他案件的执法公示信息张冠李戴。足见,为了造这个黄谣,他费了一些心思。只是,如今他确实出名了,不过是污名,正被人人喊打;也的确有了流量,却被警方抓获,将接受法律惩罚。

梳理来看,从意图到行为,都暴露了其畸形的价值观,扭曲的人生观。也说明,这位被流量和虚名异化的跳梁小丑,既没有基本的人性与道德,也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

对于类似无下限博流量的行为,就该快速处置,严加惩罚,让他们不敢再犯。毕竟,猥亵案之后的造黄谣事件,不只伤害个体,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造黄谣对信息的污染,对严肃事件的消解,损害的是个人名誉,污染的是公共空间,还将削弱公众对性骚扰等问题的重视。

所以,对于类似博流量造黄谣,试图将受害者从“无辜者”转化为“参与者”的行为,警方的快速反应是强有力的震慑,群众的合力声讨是最大限度的阻拦。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尚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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