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4月11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国元证券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个别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
上述情形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国元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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