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柿财经)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分别为:柏强、台州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齐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阮晨薇、肖坚、肖春方。
4月11日,浙江宏鑫科技(301539.SZ)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4970.89万股限售股份将于2025年4月15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33.59%,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151.4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4.54%,涉及台州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齐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6户股东。
公告披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48亿万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1.13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3509.1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2024年10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90.8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9%。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8亿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3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此外,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公告特别提示,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