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丰市监处罚〔2025〕2号
浏览:8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 / 第五十条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上一篇:(庄)市监罚〔2025〕39号
下一篇:婚姻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