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城厢区人民法院通过创新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成功帮助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生”,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提供司法范本。
办案法官介绍,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市场波动及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股东李某某与黄某某共同背负巨额债务。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城厢区人民法院发现企业虽资不抵债,但公司业务基础良好,李某某有强烈偿债意愿且愿意注资挽救企业,具备重整条件。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司重整不能免除自然人股东的担保、出资等法律责任,这使得传统重整程序难以平衡企业重生与股东权益保护。若不解决股东债务豁免问题,企业主将失去二次创业机会,更可能引发“躺平”心态,削弱市场活力。
对此,城厢区人民法院启动“执破融合”机制,由执行法官与破产审判法官联合组成合议庭,统筹推进企业破产与股东债务清理程序。
在重整方案中,城厢区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制定专项方案,将自然人股东责任免除条款写入重整计划:李某某以“重整投资人”身份注入资金,集中化解企业及个人债务,债权人同意按照重整计划受偿后在执行程序中免除股东的剩余债务,不再追究股东的担保、出资等法律责任;通过股权调整吸引新资金注入,保障企业持续经营。
最终,重整计划获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根据约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李某某剩余债务将被依法豁免。
创新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城厢区人民法院打破程序壁垒,既为企业“止血重生”,也为诚信创业者“松绑减负”,还提振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办案法官表示,该案是莆田法院首次通过“执破融合”机制一揽子解决企业债务与股东连带责任问题的实践案例。在个人破产制度尚未全面推行的背景下,通过司法创新为诚信企业家提供债务纾困路径,消除“一次失败、终身负债”的焦虑,破解制度性难题。避免优质企业因短期危机被“误杀”,保留核心团队与技术,稳定就业岗位,助力经济“稳链强链”。通过法律手段明确“保护诚信、宽容失败”的导向,让企业家敢于创新、安心经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城厢区人民法院将深化“执破融合”机制应用,推动更多“僵企业”向“活资源”转化。同时,计划建立民营企业纾困绿色通道,提供“预重整辅导”“信用修复”等配套服务,形成“司法+市场”全链条保护网,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司法动能。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刘明 吴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