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邯郸日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增价竞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7日(工作日期间),到邯郸市天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7日(工作日期间),到邯郸市天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7∶00前(以指定银行到账凭证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5月7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北大街255号安居商务大厦B座603室,挂牌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10时0分至2025年5月9日15时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土地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土地交易契税。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并于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建成竣工。
(四)[2025]-Q07-1号地块拟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相关规定,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依法批准。
(五)地块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六)其他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行:邯郸银行雪驰路支行 账 户:邯郸市邯山区财政局 账 号:8662 3010 0100 0244 70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131070935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邯山区分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