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严守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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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14:20:32

转自:中国环境网

至3月18日,湖北省蕲春县152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销号142个,销号率达93.42%;报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典型案例6个。  

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关口”,为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强有力的举措,促进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长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高位推动、压实责任,下好统筹部署“一盘棋”。蕲春县政府、蕲春生态环境分局高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单位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做到全局谋划、高位统筹。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联动合力”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多措并举、精准施治,推进排查治理“攻坚战”。从集中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出发,以排污口为抓手,通过排查溯源,摸清从污染物产生到入河排放的全过程,分类施策,系统整治。严格遵循“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通过排查,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同时,落实入河排污口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三个一批”分类整治要求,依托“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入河排污口环境数据的全域全量汇聚和共享,实现了入河排污口的实时监控,有序组织推进排查整治,切实推动入河排污口数字治理能力现代化。

截污治污、强化整治,打好巩固提升“持久战”。按照省厅制定的排污口整治参考要求,我县对已完成销号的142个排污口,严格对标对表,做到整治不达标,坚决不验收。同时强化管网雨污分流、污水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及湖泊流域治理等工作,截污治污工作成效显著,在大大地减少入江污染物的同时,蕲春段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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