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部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体育局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云南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有关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现将西山区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经营要求
在西山区辖区内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攀岩、滑雪、潜水、游泳)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主体(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必须依法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证照办理事宜
1.自本通告下发日起,在西山区辖区内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但证照不齐的经营主体,凡符合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条件的,应于5月31日前按规定向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办齐证照。
2.对于暂未达到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条件的经营主体,应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经营。需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按规定向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三、违规经营处罚
自2025年6月1日0点起,凡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主体,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业务办理方式
昆明市西山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业务办理及咨询:昆明市西山区教育体育局体育科(西山区翠羽路53号院内2楼);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郭老师 0871-68229768。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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