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咸阳发布
一
抔
土
成语咸阳
01
【释义】
抔:用手捧东西。《成语大词典》释曰:“一捧黄土。指坟墓。”
02
【出处】
《史记•张释之列传》:“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
03
【典故】
张释之,汉文帝时期的法学家、法官,以执法公正不阿闻名。时人称赞“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张释之也能执意守法。汉景帝即位后,因怀恨张释之曾弹劾过他当太子时“过司马门不下车”的旧事,将张释之贬谪为淮南国国相。
张释之办过很多案子。在他的传记里,记有发生在咸阳境内的一桩案件。说的是有一次张释之随皇帝出巡经过咸阳渭桥,突然桥下跑出来一个人,使皇帝的车驾受了惊吓。于是随从士卒就捉住这个人交给张释之处理。张释之仔细审讯了那个人,原来他是从长安县的乡下来咸阳,正准备过桥时,听到清道人禁止人通行的命令,就躲在了桥下。过了好久,他以为皇帝的车驾已经过去,就从桥下出来,刚一上桥,一下子看见了皇帝的车队,吓得马上就跑,不知道却惊吓了皇帝的车驾。张释之问清了情况,然后向皇帝报告。文帝发怒说:“这个人惊了我的马,我的马幸亏驯良温和,假如是别的马,说不定就摔伤了我,延尉怎能判点罚金了之!”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这样规定,如果要再加重处罚,这样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那时候,皇上如果让人把他杀了也就罢了,现在既然交给廷尉,廷尉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稍一偏失,天下执法者都会任意或轻或重滥用起来,老百姓岂不手足无措?”汉文帝沉思许久,说:“廷尉的判处是正确的。”
还有一件发生在咸阳的案件,是有人偷了汉高祖庙神座前的玉环被抓到了,文帝发怒,交给张释之治罪。张释之按法律规定偷盗宗庙服饰器具之罪奏报皇帝,判处死刑。皇帝勃然大怒说:“这人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竟偷盗先祖庙中的器物,我交给廷尉审理的目的,想要给他灭族的惩处,而你却一味按照法律条文来惩处,这不是我恭敬奉承宗庙的本意啊?”张释之脱帽叩头谢罪说:“依照法律这样处罚已经足够了。况且在罪名相同时,也要区别犯罪程度的轻重不同。现在他偷盗祖庙的器物就要处以灭族之罪,万一有愚蠢的人挖长陵一抔土,陛下用什么刑来惩处他呢?”过了不久,文帝和薄太后谈论了这件事,才同意了延尉的判决。
长陵是咸阳原上所有汉帝陵的第一座,此后,西汉九位皇帝先后继葬咸阳原,并将咸阳原由五陵邑分属,形成了咸阳“五陵原”的名称,后来,“五陵原”逐步成为咸阳原的同义词。
成语“一抔土”本指一捧土,文中代指汉高祖长陵的封土,后人以此代指坟墓。现多比喻不多的土地或没落、渺小的反动势力。
来源:《成语话咸阳》编辑:鲁晴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