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吉林发布
为适应人民群众提升居住品质的需要,3月31日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新规范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
明确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低于3.00米”。
要求每套住宅都有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
规范提高了住宅建筑卧室、起居室与相邻房间之间墙、楼板的隔声性能要求,提高了建筑外窗的隔声性能。
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
要求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卧室、起居室和卫生间冬季室内供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18℃,厨房冬季室内供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15℃。
此外,《住宅项目规范》还将电梯设置提升为4层及以上要设置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