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明确3个方面13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涉企行政检查职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强化涉企行政检查实施保障。
在加强源头管控方面,河北省要求做到4个明确,即明确涉企检查主体、涉企检查事项、涉企检查标准和涉企检查频次上限。
在强化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面,河北省要求做到5个规范。规范涉企执法人员资格,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式,进一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开展优化涉企行政检查试点,探索联合检查、精准检查、信息技术辅助检查、分级分类检查新方式方法。规范涉企年度检查计划,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批准备案后实施。规范涉企专项行政检查,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出台本领域涉企行政检查指引,实施行政检查时,要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制作检查笔录。
在加强保障方面,河北省规定了4个措施。推广“扫码入企”新模式,在全省部署应用“扫码入企”APP,建设全省行政执法数据资源库。动态评估调整事项,对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专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行政检查频次、检查事项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评估调整。形成监督合力,推广“监督+服务”模式,实现常态化监管,有机贯通各类监督方式,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开展培训宣传,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政策解读会、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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