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创始人
2025-03-27 02:26:06

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3月2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恢复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0,000.00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606-6188 (免长途通话费)、021-68619600,或登录公司网站www.xy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期限

自2025年3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

二、适用基金及费率优惠方案

上述优惠活动的具体方案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06-6188 (免长途通话费)、021-68619600,或登录公司网站www.xy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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