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支持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天津市、重庆市(以下统称相关城市)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费环境,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其中,积极推进首发经济。办好精品首发季活动,支持相关城市打造各具特色的首发活动品牌,提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消费引领力。支持国内外优质品牌开展新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为进口首发新品提供通关便利。打造一批全球新品首发地标,做强做优时装周、汽车展等平台载体。吸引全球优质品牌开设首店,设立研发设计中心和地区总部,完善首发经济生态链。支持老字号品牌和新消费品牌跨界合作,打造更多新产品。(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