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前期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合计24,720.20万元人民币以及结余募集资金364.55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07)。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08)。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07)。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720.20万元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以及结余募集资金364.55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982,14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40元,募集资金净额76,25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4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51ZA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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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1,718.28万元,其中10,000.00万元用于新增的“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718.28万元未做用途变更。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终止后,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898.35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用于追加投入新增的“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2,898.35万元未做用途变更。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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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不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10,600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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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用于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中的“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终止,累计投入3,669.16万元。原“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终止,累计投入454.53万元。
(四)募集资金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情况及说明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拟将原“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24,720.20万元以及结余募集资金364.55万元(其中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依法合规使用资金。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该部分募集资金已闲置较长时间,公司本次拟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需求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适时做出的优化调整。上述调整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承诺在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7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15至2025年4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31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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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代表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议案统一表决;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1日(周二)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彬彬、张承杰
(3)联系电话:(0591)88070028;传真:(0591)88074777
(4)邮政编码:35000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29”,投票简称为“鸿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以为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