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0日电(记者崔晓丽)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西省长治市政协原副主席杨江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检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江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朔州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江波利用担任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长治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长治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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