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 杜肖锦
打击“代理维权”并非新议题。近年来,“代理维权”黑灰产愈发猖獗,严重破坏金融健康生态,负面影响巨大。但在打击实践中,多名业内人士直言,单靠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自身难以有效根除黑灰产,打击“代理维权”需要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同题共答。
3月14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此举措意义重大,打击“代理维权”,加强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势在必行。
“代理维权”本就游走于法律边缘,需要公安机关将其纳入工作“视线”。例如,不法中介收“咨询费”后卷款跑路涉及诈骗罪;不法中介常用的恶意投诉手段可能构成寻衅滋事;伪造材料、公章涉嫌伪造公章罪;索要委托人身份证号、保单、银行卡等敏感信息触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协调配合方面,公安机关具备执法权,侦查力量强大,刑事执法经验丰富,威慑力强;金融监管部门则熟知金融行业运行规则与监管政策,可精准识别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所掌握的金融机构数据、行业动态等,能为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深挖犯罪链条提供支撑。双方协同可大幅提升打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为确保打击成效,双方还需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比如,在线索移送方面,要构建更畅通高效的渠道;办案时要加强人员培训,让双方办案人员熟悉彼此工作流程与业务知识,提升协同办案能力;加强科技手段应用,充分发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优势,利用大数据分析金融交易数据、人员信息,挖掘潜在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相信通过公安机关刑事执法与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的深入落实,“代理维权”黑灰产必将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