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教育公平更进一步
创始人
2025-03-18 07:24:33

  □孔德淇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校服选购需公开招标且不得强制学生购买。这一政策旨在解决家长长期诟病的“隐形收费”问题,更凸显了教育治理的深层次转向。

  长期以来,部分学校以统一着装之名,行强制消费之实,甚至通过指定供应商、虚标价格等方式牟利。《通知》要求校服的选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具体选购流程、招标文件等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部门制定。这就极大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而“不得强制购买”则赋予家长和学生自主选择权,斩断校服作为校园身份符号背后的利益链条。

  这一《通知》的深远意义,绝不仅仅局限于对校服采购环节的规范,更精准直击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收费问题。部分民办学校借“个性化教育”抬高收费,一些公办学校以“服务性收费”变相创收,如将平板电脑、教辅软件包装成智慧课堂“必需品”,或通过家委会收取赞助费等,这些都是教育公益属性与资本逐利性冲突的体现。《通知》划出多条红线,严禁将教学管理服务列为收费项目,禁止代收商业保险费等,构建起全流程监管网络。违规行为还将被纳入学校信用记录,配合财政扶持、招生计划等措施惩戒,有望改变治理不力的状况。

  而《通知》所展现的价值还不止于此,其深刻体现了教育治理的精细化理念。校服被归类为“代收费”项目,需遵循非营利和自愿原则,这与《通知》对教辅材料、研学旅行等收费的规范一脉相承。教育部门试图通过分类管理,明确哪些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哪些属于可市场化运作但需严格监管的领域,这种分层治理的逻辑既保障基础教育的普惠性,又为多元化教育需求留出弹性空间。

  尽管新规力度空前,但执行挑战不容小觑。在校服招标上,招标细则若不透明,易滋生地方保护与“围标”。“自愿购买”原则也可能变味,个别未买校服的学生恐遭班级隐性排斥,迫使家长妥协。民办学校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三年内不得上调”的规定,如何平衡学校成本与家长负担,尚待动态评估。与此同时,政策要求对家庭困难学生减免收费,但在财政投入不足的地区,学校可能缺乏执行动力。

  显然,相关治理需兼顾刚性约束与弹性空间。教育部门可探索建立动态成本核算机制,避免民办学校无序涨价,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招标流程、收费合理性进行独立监督。此外,还应打通社会投诉渠道,将事后查处转为事前预防,有效降低教育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率。

  维护教育公益性是教育发展的核心目标,其达成不能只依赖于收费监管,更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学校、市场三方边界。有关部门应强化基础投入,避免将教育成本转嫁给家庭。学校须回归育人本位,警惕将教育活动异化为经营行为。对市场力量,则应鼓励其创新的同时,设定“负面清单”,防止资本过度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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