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的通知。上市公司实施预重整、重整、和解、破产清算期间,原则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停牌,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管理人认为确有需要的,可以向本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二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五个交易日。(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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