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遭遇“桃色剧本杀”,向境外间谍机构大量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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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1:06:55

3月13日,国家安全部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驻外机构公职人员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的间谍案件。

中国某驻外机构公职人员张某在境外任职期间,结识了境外某企业家协会成员李某随着两人交情日深,张某向李某暗示自己对“特殊娱乐场所”的兴趣,李某敏锐捕捉到这一信息,迅速向其“上线”汇报。一场为张某精心设计的“桃色剧本杀”拉开序幕。

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指挥下,李某邀请张前往当地情色场所结果其嫖娼行为被“当地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张某求助李某联系了一位“兄弟”,使其“重获自由”。

事后不久,李某的“兄弟”与张某亮明了自己间谍情报机关人员身份,以其作为公职人员出入风月场为要挟,胁迫张某与其合作,搜集中国内部信息。

张某在对方威逼利诱下达成“合作”,利用工作便利,多次通过打印、拍照、撰写、口述等方式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中国内部大量涉密信息,并收取大额经费。

在离任回国之际,张某还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签订“承诺书”,约定回国后继续为对方工作、提供情报。

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在张某回国后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国家安全部曾发文称,当前,在中国坚定不移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中国渗透窃密活动明显加剧,各类间谍情报活动的主体更加复杂,手段更加多样,手法更加隐蔽,目标更加多元,领域更加宽广。

国家安全部提醒称,驻外人员对外交往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规守纪,严格自我约束,充分认识到自身岗位和掌握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涉密性,切勿随意透露敏感信息,这既是对国家秘密的守护,也是对个人安全的负责。

国家安全部表示,如驻外人员发现自己在境外遭遇拉拢策反,胁迫诱骗,应保持冷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举报反映,积极寻求派驻单位或驻外机构的保护和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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