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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大”消息,3月12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接受奇飞云辞去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海泉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刘海泉代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市长。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月21日发布拟任干部公示公告:刘海泉,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在职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学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拟提名为地级市市长候选人。
公开信息显示,刘海泉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政研室主任,包头市达茂旗委副书记、旗长,包头市九原区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刘海泉是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担当作为好干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24年6月28日发布任前公示,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海泉,拟任盟市党委副书记。此后,刘海泉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至此番任代市长。
据介绍,乌兰察布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总面积5.45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69万,辖11个旗县市区,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称号,享有“中国马铃薯之都”“中国草原避暑之都”“中国燕麦之都”“中国草原酸奶之都”等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