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在西乡县人民法院北区人民法庭崔新建法官的见证下,小林与其父亲一同将调解书约定的第一笔赔偿款20万元当面交付给了情绪低落的张某......看着当事人离去的背影,崔法官的思绪再次被拉回到这起特殊案件里。
15岁的小林初中辍学后与17岁的小张结识并成为朋友。2024年12月的一个深夜,二人在修车店盗走两辆踏板摩托车。次日,小林载着小张驾驶盗窃而来的摩托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使小张受伤后医治无效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林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始终未能就死亡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小张父母遂提起诉讼,要求小林父母除先前赔偿的丧葬费等6万余元外,再赔偿其他各项损失共计90余万元。
承办案件的崔法官在反复查阅卷宗材料,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且当事双方家庭经济状况一般,采取调解的处理方式更能缓和冲突、减少诉累,但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意见分歧巨大,小林及其父母对赔偿义务表现出“摆烂”迹象,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崔法官不断优化调解方案,分别约见小林父母和小张家人,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多次向当事双方讲明事故责任,剖析事故原因,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期履行事宜达成一致,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也得以顺利化解。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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