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自然资源部
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省经济实现“开门红”“全年红”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用地、用矿等服务保障机制,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措施》明确,推行存量增量统筹使用的综合供地方式。预支13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全省18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65个重点发展县(市)、12个生态功能县(市)、27个优化开发县稳经济促增长项目。对列入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的“三个一批”、“7+28+N”重点产业链等非单独选址项目,全额预支省级基础计划,实行即报即配、应保尽保。统筹预支1万亩省级基础计划,用于市批农用地转用,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省级统筹县级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中20%的补充耕地指标,用于保障省级稳经济集中攻坚项目。
《措施》要求,深入实施县级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用地直报审批“直通车”,提高审批效率。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方式,取消对原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的审查。重构全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系统,变“先组卷后审查”为“边组卷边审查”,实现“录入即合格、生成即符合”。对项目建设占压生态保护红线的,在用地预审阶段将符合有限人为活动论证纳入规划选址综合论证,在报批用地阶段将认定意见与用地报件一并报省政府审批。交通、能源等稳经济促增长项目在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允许地方提前开展征地前期工作。
《措施》强调,建立主动对接机制,提前介入项目联合选址选线,引导项目科学选址。允许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的改扩建工程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申请先行用地。交通、水利等线性基础设施项目可根据用地组卷进度,以省辖市为单位分段报批用地。大型水库、水电项目水库(河流)水面淹没区用地与主体工程可根据建设工期确定分期报批。对依托资源或选址有特殊要求的旅游基础设施、矿产资源开发配套设施等项目,允许以单独选址方式报批用地。允许在矿产资源出让时同步或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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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新 张中强 贾永增
高 悦
陈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