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安局集中通报:多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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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3:47:52

3月10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0起涉民生等领域谣言案件,涉案相关造谣传谣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王某照编造传播“开学第一天小学倒闭”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照带其侄子上学时发现学校大门暂时未开,遂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开学第一天小学倒闭”的视频,造成谣言传播扩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 吴某课等人编造传播“手机NFC被隔空盗刷”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吴某课、高某、应某达等3人为吸粉引流,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一段视频,内容为某人因手机开通碰一碰支付功能,导致路上被他人利用POS机隔空盗刷从而造成资损,后又虚构报警找到嫌疑人并追赃挽损的内容。该谣言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传播,引发群众对手机隔空盗刷造成资金损失的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 朱某宏编造传播“运城市闻喜县用病死猪做火腿”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朱某宏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运城市闻喜县用病死猪做火腿的视频,造成谣言信息传播,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 闫某编造传播“南阳部分县域小麦病毒大爆发”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闫某为推销其所在公司农药产品,在网上编造并散布相关视频称“小麦大面积发黄,是病毒病大爆发,油法路方城古庄店镇病毒病大爆发”“小麦黄花叶病毒症状和危害,豫南地区抓紧防治,现在黄花叶病毒大爆发”,造成当地群众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 段某等人编造传播“四川自贡一男子杀害父母妻儿后跳楼”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段某等7人为吸引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四川自贡一男子杀害父母妻儿后跳楼”的虚假警情,引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 伍某等人编造传播“一小学教师在教室去世”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伍某、戴某秋等人分别在互联网群组及某社交平台发布“在黑板留文字(遗书)”“(校长)当众斥责教师”“一小学教师在教室去世”等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 王某运编造传播“成都一路人拿甘蔗刀乱砍”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运在某社交平台散布“2月25日,四川成都。水果店老板徐女士称两兄弟在外面打骂,其中一个人进水果店拿起甘蔗刀乱砍,自己上前阻止险些被砍中,垃圾桶和凳子也被砍坏,一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上前帮忙勇斗,对方救了自己,脸缝了好几针,后来特警上前将其制服”的不实警情,造成谣言信息扩散,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 任某树编造传播“贵州某地抓获恐怖分子”虚假警情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任某树在某短视频平台评论区发布“恐怖分子,抓到一个,跑掉两个”的谣言,造成大量网民跟帖询问情况,引发社会恐慌。

  • 彭某浩编造传播“广东医保资金出现赤字”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彭某浩为吸粉引流,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广东医保资金出现赤字”的不实信息,造成谣言传播扩散。众所周知,医疗保障让扎根广东的各类人才安心、安业,该谣言的传播却在当地引发了不良社会影响。

  • 赵某编造传播“雄安集团招聘数万人”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赵某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不报就是傻,雄安集团集中招聘4万人”的不实信息,造成谣言传播扩散,不仅误导了大量求职者,还对雄安集团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干扰。

警方提示,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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