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涉外法治建设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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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9 04:42:07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受访者供图

北京日报记者 张 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深入推进,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愈发紧密,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深刻感受到,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也日益增多,跨境商事纠纷随之呈现数量攀升、类型多元的特点。

为迎接这一挑战,2021年,集诉讼、调解、仲裁支持功能于一体的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和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在北京四中院相继成立,探索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路径,更好地服务首都高水平对外开放。

运行四年来,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已累计调解国际商事纠纷320余件,调解案件平均周期仅为29天;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先后审结各类案件4000余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解决争议金额超过300亿元。中外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体验感更好、安全感更足、获得感更强。

在日常法院工作和政协委员履职调研中,李迎新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中外企业代表:在一起中国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涉非洲重点建设项目引发的合同纠纷中,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促成五家企业就债权债务、技术改造等达成一揽子调解方案。“事后,企业对我们法官的专业化程度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他们不仅熟悉各种国际公约,了解国际惯例,还能准确运用域外法律。”李迎新说。

在另一起中外企业股权转让纠纷中,解纷中心帮助中外双方克服了时差、语言的困难,以及支付转让款的外汇障碍、缴税困难、信任修复等问题,仅用两个月便化解了纠缠十年的争议。“外国公司代表对我们表示了充分的感谢和信任,他们说,‘作为外商企业,我们在华投资的安全感得到了保护。’”

不少企业经营者和涉外法律从业者曾向李迎新反映,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因其高效灵活,越来越受到欢迎。优先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争议愈发成为国际通行惯例。因此,在李迎新看来,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面对国际商事纠纷案件规模的快速增长,要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就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特别是用好调解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共促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

她认为,在国际商事解纷领域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是主动适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举措,更是将“以和为贵”的中国传统智慧注入现代商事纠纷化解体系,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通过创新实践,北京不仅为中外企业提供了高效解纷平台,更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了中国法治的智慧与力量,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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