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于2025年2月在行政执法中查获涉嫌走私货物一批,查获时间、地点、数量公布如下:2月2日在宾阳县王灵高速路口查获牛产品冻品0.91吨;2月4日在坛洛镇那坛村514省道铁路桥下查获牛肉冻品16.19吨;2月8日在那洪高速出口查获猪脚冻品0.54吨;2月13日在江南普罗湾体育园查获牛板筋、牛腱等冻品4.28吨;2月13日在广西外国语学院附近查获鸡爪、牛腩等冻品58.88吨;2月14日在武鸣南武大道敢旺屯查获牛蹄筋、牛肠、牛蹄等冻品4.62吨;2月14日在那马镇G325附近查获牛百叶、牛筋、牛肚等冻品0.83吨;2月16日在兰海高速方向2046km处查获鸡爪冻品0.46吨;2月16日在邕宁区天隆江湾学府查获牛副产品冻品6.24吨;2月17日在武鸣区罗圩镇东查获牛百叶冻品2.54吨;2月17日在武鸣区罗圩镇西查获牛百叶冻品9.07吨;2月18日在那洪高速路口查获牛腱冻品2.42吨;2月28日在上林县白圩镇狮螺街查获牛副产品、鸡爪(袋装)、鸡爪(箱装)等冻品18.75吨。请货物权属人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到南宁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11413室)办理认领手续。公告期满无人认领,对上述货物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南宁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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