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政府分别印发《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安徽黄山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湖北红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铺开各项创建任务。
根据方案,青岛聚焦更好统筹老城保护与现代化建设,在文物密集区智慧消防、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复杂产权管理、文物资源开放利用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实施六类46项主要任务,探索形成更为有效的城市遗产保护利用模式。
黄山围绕健全古建筑保护利用制度体系的目标,重点组织落实四类17项主要任务和6个代表项目,强化古建筑保护的系统性、专业支撑和模式凝练,强化古建筑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增益旅游品质、滋养社会文明的优势作用,推动古建之美、文化之蕴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红安将通过实施四类13项主要任务和34个工程项目,着力加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着力凸显革命文化整体价值,推动革命文物保护与乡村治理协调共进、与革命老区振兴同频共振,努力打造县域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样板,为同类型地方提供经验借鉴。
(图片由相应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地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