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犯罪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炫富和网暴# 【蔡金芳:“对犯罪手段残忍、有反社会人格的未成年人犯罪,绝不姑息纵容”】全国两会期间,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蔡金芳。
北青报:长期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是舆论关注的焦点。目前,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总体态势如何?
蔡金芳:2024年,未成年人因故意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较2023年下降25%左右。
北青报:背后的原因您认为有哪些?
蔡金芳: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复杂,整体来看,受家庭保护、网络保护、社会保护的不到位和未成年人个人不良习惯、法治意识淡漠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影响导致。
一是家庭因素。部分未成年人家庭关爱与管教缺失、家庭功能残缺,导致未成年人正常人格、情感、规则意识不能正常建立。二是网络不良信息影响。很多犯罪未成年人在实施恶性伤害犯罪、网络电信诈骗或性侵害犯罪前,有接触甚至沉迷网络炫富、网络暴力、色情游戏、视频等情况发生,这些不良信息对处于青春发育期、心智不成熟、模仿猎奇心理强、自控能力弱的未成年人产生极大负面影响。三是不良行为管理不到位。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前,都有无故旷课、逃学、出入网吧、酒吧、抽烟、酗酒、夜不归宿、不良交友、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出现,甚或有其他违法经历。因各方面因素限制,这些“问题未成年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管束和矫治,为日后的犯罪行为埋下隐患。#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前有不良行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