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情发生,确保匡远街道办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就匡远街道2025年度重点林区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二、重点林区管控区域
(一)金星社区靖安哨林区(靖安哨林区—接阳宗海林区)
(二)宝洪社区大村子林区(大村子林区—接汤池街道林区)
(三)老东山片区(老东山片区—接北古城镇林区)
三、在重点林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
(二)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三)烧山狩猎、焚烧垃圾;
(四)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五)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
(六)未经批准实施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
(七)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
(八)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九)禁止在未开发的林区景点旅游、徒步、探险、露营、烧烤;
(十)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四、在管控期限内,除林区管护人员、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管控范围;经批准进入管控范围的单位和个人、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在管控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五、全街道森林草原防火实行“五项责任”和“五个一律”
“五项责任”即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失火,当事人和林草权所有人负责;团队游客失火,游客和导游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和教师共同负责;乘客失火,乘客和驾驶员负责;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失火,监护人和监护单位负责。
“五个一律”即防范及扑救措施不力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的防火责任人一律追究;凡违反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的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巡山护林人员一律开除;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损失的公职人员一律政纪处分;抢险救灾中不听指挥而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一律查处。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或违规野外用火,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0871-67599019。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宜良县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日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一点都大意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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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美匡远
编辑:张琳梅 校对:李维义
审核:余青 焦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