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5-03-05 04:21:22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100193。

3、联系方式:电话:010-56308016 ;邮箱:investor@sugon.com。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5-016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提前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3,203,784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784,041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462,419,7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4,853,330.6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5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担的社会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公司决定对以上人员持有的8.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5-017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02,324,068.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3,203,784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784,041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462,419,7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4,853,330.61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2,110,486.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06,963,816.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1.2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94,853,330.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66%。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1,152,257.13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6,963,816.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计算机、存储、安全、数据中心产品的研发及制造,同时大力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计算业务。2024年,面对中美贸易战升级、全球经济复苏缓慢、行业发展大幅承压等复杂环境,公司全面梳理业务条线,优化产销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公司布局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不断夯实技术储备基础。同时,公司持续在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生态建设工作,紧密围绕中国本土市场需求,通过协同研发、融合创新、资本投资等,推进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为可持续发展和提升长期竞争力提供支撑。因此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保持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24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21.29%。

(二)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新项目投入、市场开拓及减少银行贷款等方面,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四)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暨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5-022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通过定向邀标方式拟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招标公告和选聘结果已在公司官网公示。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及近三年从业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晶晶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2025年度将按照大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聘期一年。2025年审计费用为30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59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通过定向邀标方式拟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招标公告和选聘结果已在公司官网公示。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表示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通过定向邀标方式选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招标公告和选聘结果已在公司官网公示。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标准和流程,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评价,并监督了选聘全过程。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1年,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5-023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告:2025-008)。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回购注销88,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463,203,784股变更为1,463,115,784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63,203,784元变更为人民币1,463,115,784元。

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为准):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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